环球商业信息网是一个综合性门户网站,涵盖了国内外的新闻、生活、汽车、财经、科技、房产、教育、体育资讯,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8-16 09:37:02阅读:

本篇文章996字,读完约2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规范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信用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中信经纬客户于5月19日发布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7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试行期为3年,将于2020年7月到期。《暂行办法》的实施,明确了业务发展的界限和原则,整顿了以往的市场混乱局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随着新金融形式的发展,信用保险业务的风险发生了变化。《暂行办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保险业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以风险为导向,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办法》区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重点监管高风险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完善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在业务资格、承保限额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第二,监督与发展并重。一方面,《办法》通过降低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的承保限额,扩大保险范围(即商业出口信用保险),控制风险暴露,防范业务风险;另一方面,《办法》鼓励保险公司通过灵活设定信贷保险业务融资限额,为普惠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和信用增级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探索。开发新的业务领域;

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第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优质发展。《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管控能力,推进信用保险业务优质发展,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中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预警,防范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合作伙伴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准入、评估、退出和消费者投诉等制度要求,以降低合作的潜在风险。

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经研究判断,对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一是《办法》实施后,经营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的实体数量短期内将会减少,但鉴于公司市场份额较小,过渡期为6个月,不会影响融资性信用保险业务的整体发展和服务能力。第二,《办法》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设定灵活的承保限额来调整现有业务结构。预计个人消费业务在融资信用保险业务中的比重将会下降,普惠小微企业的比重将会上升。三是《办法》重点监管融资信用保险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流动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伙伴管理等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在现有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将得到进一步控制。(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银保监会重点监管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在经营资质等要求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09796.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