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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答复33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9-13 13:36: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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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周期明显缩短,基本实现“即时审核、即时审核”

本报记者侯

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发出13封复函,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发出20封复函。这33个回复集中反映了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也揭示了资本市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证监会答复33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在回应关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时,中国证监会表示,目前,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周期已明显缩短,同时受理的企业审核进度差异已逐步消除,基本实现了所有被审核企业的“即时报告、即时审核、审核后即时发布”。今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如果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申请上市,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支持,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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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新三板改革

近年来,新三板的改革引起了业内许多人的关注。因此,新三届董事会的改革也是提案和建议中提及最多的问题。

首先,要降低个人投资者的门槛,引入投资比例限制,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适当的管理和引导。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公募基金、qfii、rqfii等新三板投资相关制度。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将新三板上市股票纳入qfii和rqfii的投资范围。这两条规则已于2019年1月31日公开征求意见。规则修订发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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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证监会还透露,将继续研究和完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优化机构投资体系,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丰富投资者类型,扩大投资者队伍,促进更多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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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完善全国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激励机制的设计。

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为定向发行合格投资者,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制度路径。

近年来,大量非上市上市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对董事、高管和核心员工进行激励,在促进资本市场所有者和员工利益共同体的形成、调动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考虑新三板市场特点的基础上,研究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规范路径及相关要求,努力制定相关规则,支持中小企业吸引人才、创新发展。

促进私营企业的融资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资本市场也在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以缓解其融资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证监会在回应《关于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繁荣民营企业的建议》时表示,近年来,在保持市场稳定、稳步推进新股发行规范化、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透明度的前提下,中国证监会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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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融资者人数而言,从2016年到2019年第一季度,669家私营企业启动,576家私营企业再融资,大大超过同期国有企业启动(80家)和再融资(242家)。融资额方面,从2016年到2019年第一季度,民营企业的初始和再融资总额为1.32万亿元,也超过了同期国有企业的初始和再融资总额(1.29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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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压力,提高服务能力,中国证监会在初始和再融资审计中,通过积极管理和分类推进,进一步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第一,提高审计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清晰的时间预期。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的平均审核期已从2016年前的3年多下降至2018年的9个月左右,而再融资已被及时上报和审核,平均审核期约为3个月。上述审计周期基本接近成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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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高再融资资金使用的灵活性,缩短再融资时间间隔。在资金使用方面,放宽了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限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再融资降低债务杠杆,提高日常经营的周转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同时,大幅缩短再融资的时间间隔限制,明确如果前期募集资金基本用完或募集资金投资不变并按计划投入,融资间隔将从18个月缩短至6个月,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创业板小规模快速融资等三种支持产品将不再有融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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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设立科技委员会和试点注册制度的过程中,考虑了市场估值、收入、净利润、R&D投资、现金流等因素。一是设定多元化、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技板块定位、未盈利或未累计亏损的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允许具有特殊股权结构的合格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允许合格红筹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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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不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提供流动性,改善基本面,同时增强民营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信心。允许筹集配套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畅通民营“中国证券交易所”企业回归a股市场的渠道。将ipo规划、重组和上市的时间间隔从3年缩短至6个月,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加快登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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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2018年民营上市公司并购3105家,交易金额1.56万亿元,分别增长58%和60%。

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所有权没有区别

今年以来,科技板块的推出为众多创新型企业开辟了多元化融资的新渠道。

《关于支持混合改革型国有企业创新转型上市的议案》提出了“为混合改革型国有企业和高技术资格的国有企业在科技局建立绿色通道”的问题。

中国证监会表示,经与SASAC和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和协商,现就此问题答复如下:《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学技术局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制度性规定明确了科学技术局和重点支持产业的定位,并做出了相应的机制安排。根据《实施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发布了《科技板块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对申请科技板块企业的行业范围进行了规定。根据现行规定的要求,本所应在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文件作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从而大大缩短了科技局的注册审核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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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和技术委员会上市的公司都是没有区别的。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局挂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履行审查和登记程序。”证监会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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