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本篇文章730字,读完约2分钟
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苏信网& # 8211;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期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包括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6个新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情况。建立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新时期江苏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119.97平方公里,覆盖南京、苏州和连云港。南京地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地区60.15平方公里,连云港地区20.27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提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努力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经过3-5年的改革探索,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规范了国际先进规则,形成了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建成了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区。
三个区的功能各有侧重,也将成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三大亮点。南京江北新区是南京地区的所在地,将重点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试验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重要的开放合作平台。苏州工业园区是苏州地区的所在地,将着力打造世界级的高科技工业园区,打造全方位开放、国际创新、高端产业和现代治理的四大高地。连云港地区将努力建设成为重要的亚欧国际交通枢纽,汇聚高品质元素的门户,建设“一带一路”枢纽的重要支点。
标题: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6229.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